2021年1月16日12時30分,接市局110警情:海豐縣附城鎮某便利店一男子持小剪刀與兩名女店員對峙。接報后,我局高度重視,立即組織警力到現場處置。
經查,該男子當天上午與人發生矛盾糾紛,途經便利店時購買了一瓶飲料和一把小剪刀,隨后持剪刀與兩名女店員對峙,并提出無理要求,試圖引發關注,為其解決矛盾糾紛。現場處置警力在多方勸說無果的情況下,果斷出擊,迅速將該男子制服強制帶離現場,現場無人員受傷。
經審查,持剪刀男子楊某枉:男,33歲,海豐縣城東鎮名園村人,曾于2008年10月15日因盜竊被拘留;2014年因犯搶劫罪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10個月,無吸毒史,無精神病史。
目前,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。
來源:平安海豐